云南新闻奖评选办法

(201315日)

云南新闻奖是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云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云南省新闻学会主办。由省委宣传部主管领导、省新闻“两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新闻“两会”秘书处,负责具体要求评选工作。

云南新闻奖每年评选一届。

一、评奖宗旨

开展云南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我新闻界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团结和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2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云南新闻奖设28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另报1位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6)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本项目不含系列访谈。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本项目主创人员指网页的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4.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位责任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4国际传播奖项:中国新闻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参评作品体裁不超出云南新闻奖其他27个项目的规定范围。作者、编辑、主创人员署名按体裁参照上述27个项目申报。

四、评选标准 

1.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落实“三贴近”要求,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5)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的作品不得获奖

(6)文字类作品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含标点、符号,下同),评论类作品(包括文艺评论、杂文、网络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新闻论文不超过6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数、时长为准。

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文字、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作品,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每类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2个。

2.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述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像力丰富幽默感强,艺术性强。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6)国际传播奖项要求作品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特别是在涉华舆论竞争中,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欣赏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转载、引用)率。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设奖数额(不含国际新闻奖项,下同)不超过229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4二等奖不超过95个(其中40个专项奖);三等奖不超过90国际传播奖项设奖20个,其中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各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其中报纸、通讯社、广电、网络类作品各不超过1个。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项目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云南新闻奖评选办公室向一等奖(含特别奖)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颁发云南新闻奖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六、推荐、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1.省、州(市)级新闻单位既是推荐单位,也是报送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原创并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参加云南新闻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的作品和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推荐参评。合作作品由首发刊播单位推荐。

2.县级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网站,只是推荐单位,其推荐的作品须经相对应的州(市)委宣传部、记协或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统一报送。

3.报纸副刊委托省副刊研究会评选,省副刊研究会是报纸副刊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1.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

A.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B.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C.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D.认真按本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作品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

E.推荐单位推荐的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均要填写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发的推荐表,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推荐单位推荐和公示期间,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及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后,应及时与该作品刊播单位、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或报送单位联系,并认真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审核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报送的候选范围,补充公示、评审。

2.报送办法

1)各报送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专项作品的推荐办法和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

2各报送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评选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材料,并将候选的参评作品提交初评委员会进行审看、讨论、评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规定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

(3)报送单位将拟参加评的参评作品,在本地区、本系统或各初评委员会指定的新闻网站、贴报栏进行完整公示(含参评作品的相关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参加公示的作品无参评资格

(4)各报送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办法各项规定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涉及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举报,都要与推荐单位认真核查。如举报属实,即撤销该作品的报送资格;如举报不实,则要公开予以澄清。在此基础上由报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送参加定评的参评作品。

初评时,要在坚持“评选标准”等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州(市)级媒体与级媒体。同时,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要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改进文风的优秀新闻作品

5)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作品和人选后,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在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签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到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

(三)报送的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复印件,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为评奖而重新制作,视为造假。

(四)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网络报送材料以截稿当日24时为准)。

七、评委条件和评选委员会的产生

(一)评委聘任条件:

1.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2.评委实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有采编作品参评,不担任当届评委。

    3.委必场进评选工作,不得替或缺席。

   (二)委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定委由省委宣部主管新闻宣传的副部长、省记协、省新闻学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2.复评委由省记协、省新闻学会秘书处、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省广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昆明市记协以及州市报纸轮流)、广电(轮流)、都市类报纸轮流)、专业类报纸(轮流)关负责人、学术代表以及副高以上职称编辑记者代表组成。同时,将聘请部份新闻教研构的专学者(轮流)参加。总数不超过20人。

八、评选程序和原则

    (一)实行推荐、初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

    (二)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报送的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推荐、报送程序”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作品将退回报送单位,不予公示。然后统一在云南网、云南记协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认真受理、核查举报,将明显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作品和人选撤下,拿不准的报告评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其参评资格,并将网上评议意见提交评委会参考。

    (三)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四)在评委认真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五)云南新闻奖评选时,评委在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的基础上,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作品。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荐情况后,并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云南新闻奖获奖作品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实到评委1/2赞成票。最多进行两轮投票,如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在评选一、二等奖获奖作品时,达到规定票数,只是由于设奖数额等限制而落选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次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名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设奖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的情况,须由全体评委对这些并列的参评作品、参评者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评选会上实行回避制,即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全体评选会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单位、本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

(九)评选细则由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十)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细则将随评选结果在云南、云南记协网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云南新闻奖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决定。

(十一)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省委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和获奖者名单。

九、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参评作品推荐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和作者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的推荐单位不得参评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对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云南记协、省新闻学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一经查实,除公开澄清外,还要责成有关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参评者本人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参评者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作者和参评者今后不得参加记协、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有关人员,即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三)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省记协、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十、云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新闻学会享有云南新闻奖参评作品料的使用权。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云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云南省新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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